自環保部去年12月發布《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后,全國各地燃煤電廠節能改造落實,積極響應。各地也相繼印發符合當地的燃煤電廠節能減排改造方案。
近日,江西省環保廳會同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印發了《江西省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專項實施方案》,加快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實施,確保改造工程按期建成并穩定運行。
江西省將在5年內,全省所有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電廠力爭實現超低排放。全省有條件的新建燃煤發電機組達到超低排放水平。加快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力爭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
各地和電力集團分公司是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的責任主體,明確要求要充分考慮電力區域分布、電網調度等因素編制改造計劃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上報省能源局、省環保廳、省發改委。各發電企業要按照《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相關要求,切實履行責任,落實項目和資金,積極采用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確保改造工程按期建成并穩定運行。電網公司要統籌協調區域電力調度,有序安排機組停機檢修,制定并落實有序用電方案,保障電力企業按期完成環保和節能改造。
責任編輯:付鵬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