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能源監管辦下發了《2017年山東能源監管重點監管工作計劃》,公布了13項監管,進一步明確了全年能源監管主要任務。辦主要負責同志強調,今年是十九大召開之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推出的13項重點監管旨在以有力的監管推進山東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建設,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計劃》顯示,該辦的13項監管涵蓋了能源工作的各個方面,既有電價執行和電費結算情況監管,也有電力市場規則執行情況監管,同時還有對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安全責任落實、老舊電力設施運行安全及電力工程履職情況的專項監管。本年度的監管項目中,除電力監管業務外,石油、煤炭、環保改造等領域的監管也占比較高,與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和“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發展戰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的重點任務高度契合。其中,節能減排問題監管、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專項監管,將進一步加強對燃煤電廠達標排放的督促力度,促進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也完全符合山東作為能源大省、火電大省、煉化大省的實際。
為保證各項監管落到實處,《計劃》對各個監管項目,都提出了量質期的要求,對監管的質量、效果、時間安排、進度都做了具體的安排,確保每項監管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