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福建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十一五”時期,全省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節能減排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全省單位GDP能耗降低16.125%,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下降5.210%和11.2%,均超額完成了國家下達我省的目標任務,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也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充分認識做好“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十二五”時期,我省將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消費結構持續升級,我省能源需求呈剛性增長,消化排污總量的壓力加大,資源環境約束將日趨強化,“十二五”時期節能減排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任務十分艱巨。特別是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節能減排認識還不夠到位,責任落實還不到位、節能減排的激勵約束機制還不夠健全、基礎工作還較薄弱、能力建設滯后,這些問題如沒有及時改變,將嚴重影響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全局意識、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進一步把節能減排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為檢驗經濟是否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標準,下狠心、出實招,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加快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要切實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著力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進一步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要求,對完不成年度任務的要向上一級政府作出檢查,并按照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的要求實行行政問責,實行“一票否決”。要進一步明確企業的節能減排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細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實目標任務。要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大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推廣力度,真正把節能減排轉化為企業和各類社會主體的內在要求。要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促進節能減排的良好氛圍。
四、要全面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狠抓監督檢查,嚴格考核問責。省經貿委負責承擔省政府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切實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節能降耗工作;省環保廳為主承擔污染減排方面的工作;省統計局負責加強能源統計和監測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立即部署本地區“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和進度要求。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狠抓貫徹落實,堅決防止出現節能減排工作前松后緊的問題,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福建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一、遵循基本原則,明確主要目標
(一)基本原則。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省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657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0.783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0.937噸標準煤下降29.82%。2015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65.2萬噸,比2010年的69.6萬噸下降6.3%,其中工業和生活下降6%、農業下降7%;全省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8.9萬噸,比2010年的9.72萬噸下降8.4%,其中工業和生活下降8%、農業下降9.2%;全省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36.5萬噸,比2010年的39.3萬噸下降7%;全省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40.9萬噸,比2010年的210.8萬噸下降8.6%。
二、分解目標任務,強化節能減排責任
(一)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減排潛力、新上項目需求、環境容量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省節能減排指標合理分解到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各行業。各設區市要將省政府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企業的責任。
(二)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分地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完善減排統計和核查核算辦法,統一標準和分析方法,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加強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繼續做好全省和各設區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通報工作。
(三)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設區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每年要向省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有關部門每年要向省政府報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設區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并對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控制增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一)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建立健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責任制,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
(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以及省政府提出的落后產能淘汰有關要求,分年度制訂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目標,將任務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完善淘汰落后產能檢查及公告制度,督促各地區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省級財政統籌支持各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對經濟欠發達地區通過增加轉移支付加大支持和獎勵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發揮本地區淘汰落后產能的主體作用,建立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按照對低效化肥行業電量調劑、合理補償的原則引導化肥行業落后產能退出,優化化肥產業結構。積極安排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新上投資項目,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暫停辦理審批、核準和備案手續;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地方政府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大企業技術改造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對重點排污行業實行全行業排污總量控制。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四)調整能源結構。合理控制煤炭開發規模和強度,結合發電用煤和煤炭中轉需求,建設羅源灣、湄洲灣等煤炭儲備中轉基地,優化煤電布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推進寧德核電站一期、二期和福清核電站建設。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建成投產仙游抽水蓄能電站,加快推進廈門抽蓄電站、周寧抽蓄電站、永泰抽蓄電站前期工作。積極發展風電,推進陸上風電的規模化開發和管理,啟動海上風電示范項目開發。因地制宜建設垃圾焚燒等規模化生物質發電項目。穩步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潮汐電站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全省清潔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47.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0%。
(五)提高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及高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完善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到2015年,第三產業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42%。大力發展資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技術產業,積極培育發展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10%以上。
四、加大力度,實施重點工程
(一)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加快實施鍋爐(窯爐)改造工程,推動工業鍋爐和窯爐實施鍋爐房系統、燃燒系統及窯爐高效燃燒、窯體全保溫等節能減排改造,鼓勵采用LNG等潔凈燃料,到2015年工業鍋爐、窯爐平均運行效率比2010年提高5個百分點。加快推進電機系統節能改造工程,推進高效節能電機替代落后低效電機,采用先進電機調速技術、先進電力電子技術傳動方式、電機軟啟動、無功就地補償、計算機自動控制改造電機系統,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提高2個百分點。加快實施能量系統優化工程,采用能量梯級利用、高效能量管理系統等技術對能量系統進行優化。積極推進區域熱電聯產工程,在工業集中區實現集中供熱。大力推進余熱余壓利用工程,省內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面推廣純低溫余熱發電,推進建筑陶瓷、玻璃爐窯余熱回收利用、化工企業余熱回收利用以及輕紡企業余熱發電、冷凝水回收利用。積極推進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推進水煤漿代油、天然氣代油工程。大力推進建筑節能工程,組織實施太陽能光熱、光電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程,鼓勵和發展低能耗建筑和綠色建筑;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因地制宜推進以公共建筑為重點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有效降低政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組織實施綠色照明工程,支持推廣使用LED等高效照明產品,依托福州、廈門等設區市實施“十城萬盞”LED路燈示范工程建設,在建筑、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地鐵、廣場等實施綠色照明示范工程。推進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積極引導省內企業參與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采用國家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照明產品、節能家電、節能汽車、高效工業設備、辦公設備等產品,大幅度提高高效節能產品市場額度。組織實施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十二五”期間,實施1500項重點節能工程,形成5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
(二)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大力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加大管網配套力度,完善雨污分流系統,加快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再生水回用工作,規范污泥處理處置,確保2015年城市(含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83%以上,其中廈門、福州、泉州3個城市的市區污水做到基本全收集、全處理,其他設區城市和福清、長樂、晉江、南安、石獅市的市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平潭區和其他縣級市的市區達到90%以上,縣城達到85%以上;大力推進建制鎮和鄉村污水集中處理,重點抓好列入省級綜合改革試點的建制鎮、“六江兩溪”沿岸1公里范圍內建制鎮及其他地區鎮區人口在3萬人以上的建制鎮、列入農村連片整治的集鎮,分期分批在2015年底前因地制宜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實施工業廢水深度治理和工業園區污水集中治理工程,所有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全過程綜合治理減排工程,以及燃煤電廠、鋼鐵、水泥、玻璃等行業脫硫脫硝工程。
(三)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施大宗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工程,重點支持大摻量煤矸石、粉煤灰、冶煉和化工廢渣、脫硫石膏等應用技術的產業化,發展規?;彤a品多元化的利廢建材企業。推動資源再生利用產業體系建設,整合、改造、規范和提升現有回收體系,以回收企業和集散市場為載體,形成社區回收站點、規范化回收企業和集散市場緊密結合的回收體系。實施城市資源化處理廢棄物工程,加快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和畜禽糞便綜合利用,普及農村戶用沼氣,加大大中型沼氣工程的建設力度。實施再制造產業化工程。培育再制造重點企業10個。
五、控制能耗總量,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一)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根據國家擬出臺的相關政策,制定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把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設區市,建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省直各部門和各市的職責分工,明確省、市、縣(區)三級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監管機構,加強考核評價。建立能源計量監測平臺,跟蹤監測分析各地區、高耗能行業和重點企業動態的能源消費和能耗指標數據。建立地區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監測預警制度,按照節能指標完成值與目標值的差距情況,實行預警調控,定期通報。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促進節能措施的落實。在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切實改變敞開口子供應能源、無節制使用能源的現象。
(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年耗能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節能管理,制定福建省重點企業節能行動方案,分解下達“十二五”節能指標,落實目標責任。實行能源審計制度,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建立健全企業能源管理體系,擴大能源管理師試點;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快實施節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省級節能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對進入國家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的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各設區市節能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對進入省重點企業節能行動的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公告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中央、省屬企業要接受所在地區節能主管部門的監管,爭當行業節能減排的排頭兵。
(三)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皮革、制藥、食品、木材加工等行業節能減排,進一步實行行業廢水深度治理和水回用,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行業指導,推動技術進步,強化監督管理。發展熱電聯產,推廣分布式能源。開展智能電網試點。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實行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皮革、合成革、建材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新建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現役燃煤機組必須通過低氮燃燒改造或建成投運脫硝設施,實現氮氧化物達標排放,其中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加裝脫硝設施?,F役燃煤機組脫硫設施限期取消煙氣旁路,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要進行更新改造。鋼鐵行業全面實施燒結機、球團設備煙氣脫硫,已建但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者只有部分煙氣脫硫的應限期改造,新建燒結機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石油石化、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脫硫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窯、玻璃爐窯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配套建設脫硝設施。開展非電燃煤鍋爐脫硫脫硝。實施造紙、印染、皮革(含毛皮)、化工、制藥、石油加工、煉焦、農副食品、食品、飲料、有色等行業廢水深度治理,提高工業企業水回用率,減少廢水污染物排放量。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
(四)強化建筑節能。制定并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從規劃、法規、技術、標準、設計等方面全面推進建筑節能。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設計和施工中嚴格執行節能50%的建筑節能標準,推動既有公共建筑開展以節電為主的節能改造。鼓勵采用蓄冷、蓄熱空調及冷熱電聯供技術,中央空調系統風機水泵采用變頻調速技術,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建設一批節能型建筑示范項目。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完善能源審計、能效公示,推動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實行建筑使用全壽命周期管理制度,嚴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防止和糾正過度裝飾和亮化。推廣使用新型節能建材和再生建材,支持節能新型建材產業化,全面淘汰粘土類墻體材料。繼續推廣散裝水泥。到2015年,實現全省城鎮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100%,新型墻體材料在城區內的應用比例提高到80%。
(五)推動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優化交通運輸結構??茖W合理配置城市各種交通資源,有序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優化物流組織模式,促進甩掛運輸發展。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突出公交公益性定位,中心城市要優化公交和出租車運輸組織和管理。加快淘汰老舊汽車、機車、船舶,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加快提升車用燃油品質。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在有條件的重點城市和地區逐步實施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實施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型車輛,在城市公交、出租車、中短途客運推廣天然氣等清潔能源車輛,鼓勵傳統燃油出租車改造使用天然氣,中心城市應當統籌規劃天然氣加氣站布點,著力推進機動車使用天然氣。開展機場、碼頭、車站節能改造。在港口推進裝卸設備“油改電”、碼頭岸電改造。加強現代信息技術在交通運輸的研發應用,對車輛營運的安全、管理、生產提供服務,提高運輸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建設交通公共信息平臺、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交通能耗監測統計系統,擴大高速公路聯網不停車收費應用規模。到2015年,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0%。
(六)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充分發揮農村可再生能源優勢,發展戶用沼氣,推廣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到2015年實現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數量80萬戶(折合)。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基礎上,開展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推進節能型住宅建設,推動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扶持推廣生物質秸稈氣化爐、節能烤煙房、節能炒茶灶、節能磚瓦窯;推廣太陽能熱水器。加快淘汰老舊農用機具,推廣節能型農業機械和漁船裝備。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所有規?;B殖場和養殖小區完成全過程綜合治理或實現生態種養,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高效、安全、低毒農藥,推動有機農業發展。
(七)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八)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實行更加嚴格建筑節能標準。加快公共機構辦公區節能改造,完成辦公建筑節能改造200萬平方米,實現辦公區高效光源使用率100%,其中LED燈等半導體光源使用率10%,完成50個綠色數據中心節能改造,實施辦公區用水器具改造,實現節水器具使用率80%。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創建100家示范單位。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行用車油耗定額管理,逐步提高新購公務用車中節能型和新能源汽車的比例。推廣節能型灶具,使用率90%以上,推廣太陽能生活熱水項目100個,推廣節能型插座40萬個。建立全省公共機構節能能耗監督管理工作平臺,實現公共機構能耗監測、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等信息化管理。支持軍隊重點用能設施設備節能改造。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促進節能減排
(一)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宏觀指導。組織實施《福建省“十二五”節能和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規劃》。深化循環經濟示范試點,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到2015年,全省建設15個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縣、區),10個國家級和30個省級節能和循環經濟工業園區,250家循環經濟試點企業。
(二)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編制清潔生產推行規劃,鼓勵企業自愿組織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執行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實施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清潔生產推行方案。依法對污染物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促使企業制定和實施切實可行的清潔生產方案。重點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和重金屬污染治理,全面推進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發布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公布清潔生產強制審核企業名單。實施清潔生產示范工程,支持高、中費方案的實施,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
(三)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建設綠色礦山。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筑和道路廢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推動“禁實”向縣區和重點鄉鎮發展,大力發展利廢新型建筑材料。廢棄物實現就地消化,減少轉移。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75%以上。
(四)加快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加快推進“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實現再生金屬、橡膠、塑料等再生資源規?;?。大力推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礦山機械、辦公用品等再制造,完善再制造舊件回收體系,推動再制造規?;a業化發展。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五)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填埋氣體發電、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在工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
(六)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把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作為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堅持轉變方式,促進節水減排。制定科學的水資源綜合規劃和用水指標體系,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在工業、農業、生活用水等領域大力提倡節約用水。推進農業節水增效,推廣普及高效節水灌溉技術。促進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全面提升工業節水能力和水平。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推廣應用節水器具。大力推進再生水、礦井水、海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建設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工程。抓好莆田市與泉州市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工作。到2015年,全省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0%。
七、推進技術開發,構建推廣平臺
(一)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將節能減排技術研發納入省級和地方科技計劃,完善節能減排技術和循環經濟創新體系。繼續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企業技術中心、海外研發中心、工程實驗室等創新平臺,鼓勵組建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創新產學研合作研發機制,推動重大的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技術聯合攻關,突破制約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的技術瓶頸。及時跟蹤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技術發展動態,積極引進和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技術。支持國家級和省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
(二)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實施重點行業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性及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重點支持稀土永磁無鐵芯電機、半導體照明、低品位余熱利用、地熱和淺層地溫能應用、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水泥和玻璃爐窯脫硝、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金屬無害化處理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通過6?18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等平臺,促進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技術成果的轉化與推廣。
(三)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制定發布福建省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福建省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加快高效節能節水技術與裝備的推廣應用,積極推廣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節能調速、無功補償、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技術,鼓勵推廣應用高效節能電機、循環流化床鍋爐等高效節能裝備,加大高效節能照明產品的推廣應用,依托住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和示范縣以及太陽能熱水器列入“家電下鄉”計劃的有利時機,加快太陽能熱利用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加強環保重點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積極推廣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煙氣脫硫、電袋復合除塵、高效節能電除塵、有機廢氣凈化、廢水污染防治和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爐等裝備。加快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裝備和產品推廣應用,加快推廣利用固體廢棄物生產的節能環保型建材產品以及再生資源制品。加強與國際組織、政府間雙邊、多邊以及民間渠道在節能環保領域的國際合作和交流,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加大推廣力度。
八、完善經濟政策,發揮導向作用
(一)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性產品價格關系。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限額執行情況核查,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省級規定的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在國家規定基礎上,按程序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嚴格落實脫硫電價政策以及鋼鐵燒結機和玻璃爐窯差別電價政策,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工作部署適時落實脫硝電價政策。在國家出臺脫硝電價前,適當增加脫硝機組發電利用小時。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費政策,將污泥處理費用逐步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積極利用水費、電費等收費平臺,改進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
(二)完善財政激勵政策。積極組織符合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節能減排財政獎勵要求的示范項目,爭取國家資金支持。省級財政建立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示范工程建設、重點技術開發、重大項目實施、公共信息服務、節能減排能力建設、表彰獎勵先進等。調整優化部門預算支出結構,加大對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三大體系”支持。繼續實施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政策,采取獎勵資金與節能量掛鉤的辦法,加大財政節能獎勵幅度,獎勵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重點項目的財政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循環經濟試點園區平臺建設、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項目和大宗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重點項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和管理。各級地方政府要整合相關財政性資金,并視財力不斷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力度。推行政府綠色采購,落實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研究實行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
(三)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對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按照國家規定減免企業所得稅;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企業,依法抵免企業所得稅;落實國家對節能服務產業的稅收扶持政策。經認定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四)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的重點項目給予優先貸款等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探索適合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研究建立有利于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的融資機制和信用擔保體系,引導私募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加大對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領域投入。鼓勵企業通過市場直接融資的同時,尤其支持資源循環利用企業上市融資。鼓勵不同經濟成分和各類社會投資主體及民間資本,采取獨資、合資、承包、租賃、股份制、BT、BOT等方式參與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項目建設。積極開拓國際援助渠道,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和銀監會信息披露系統,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九、健全法制和標準建設,加大執法力度
(一)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快出臺《福建省節約能源條例》、《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修訂《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組織制定《福建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福建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福建省節約用水條例》、《城市服務業污染防治辦法》、《福建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抓緊研究制定廢舊家電、廢舊電子、廢舊電池、建筑廢物等資源回收利用的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制(修)訂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地方標準、以及建筑節能標準和設計規范,擴大標準覆蓋面,提高準入門檻。制定地方車用柴油第四階段標準,以及機動車工況法和遙感法檢測排放標準。
(三)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能評費用由節能審查機關的同級財政安排。
(四)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強化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重點企業名單。列入國、省控的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積極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委托第三方管理,推動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緩審批該城市項目環評,暫緩下達有關項目的國家及省建設資金。
(五)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十、推進新機制,加強能力建設
(一)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加強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宣傳,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繼續推進我省企業開展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環保裝備認證,加強標識、認證質量的監管。
(二)推行“領跑者”標準制度。認真執行國家“領跑者”能效標準,將“領跑者”能效標準與新上項目能評審查、節能產品推廣應用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加快標準的更新換代,促進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三)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節能發電調度的要求,優先調度風電、水電等其它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機組發電上網;繼續開展發電量轉讓替代交易,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火電機組多發電,試行以節能減排、機組效率優先為前提的燃煤發電企業內部優化調劑。電網企業要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公布節能發電調度信息,電力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節能發電調度的監督。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進一步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有序用電方案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規范有序用電工作。
(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級財政、稅收和金融等各項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做好專業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審核備案。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制度,積極培育第三方審核評估機構。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公司。引導和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
(五)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逐步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探索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建立自愿減排機制,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六)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
(七)強化節能減排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政府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完善覆蓋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切實保證承擔能源統計與監測的工作機構和人員。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積極推進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企業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增強減排監管能力,加強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落實監測體系建設計劃和經費保障,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推進環境監測監察標準化建設。提高機動車和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監管能力。加快節能減排急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為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和行政監管需要提供技術支撐。
十一、加強宣傳引導,動員全民參與
(一)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組織好每年一次的全國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水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和方法,加強輿論監督和對外宣傳,積極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
(三)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各級人民政府機關要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作節能減排的表率。
附件:1、“十二五”各地區節能目標
2、“十二五”各地區減排目標
附件1
“十二五”各地區節能目標

附件2
“十二五”各地區減排目標
(正數為排放總量下降比例,負數為增加比例)
